本报讯(记者 王泽农)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就在这一天,农业部和国务院三峡办联合举办了主题为“拯救珍稀水生动物,建设长江和谐家园”的2007年长江珍稀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活动。在湖北荆州主会场上,放流活动由农业部渔业局局长李健华主持,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国务院三峡办副主任高金榜和湖北省副省长刘友凡出席并讲话。
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在讲话时指出,长江是我国淡水渔业的摇篮、鱼类基因的宝库。同时长江渔业也维系着沿江上百万渔民的生计,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改变,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生产收益和生活质量,保护长江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去年初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这次放流活动就是贯彻《纲要》精神的重要措施,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上午十点,放流开始。与会领导、专家与小学生代表走上放流船,一尾尾中华鲟等珍稀水生动物被放归大江。湖北荆州主会场共放流中华鲟51012尾。包括6月龄、体长为25-45厘米的幼鲟50000尾,18月龄、体长65-85厘米的大规格中华鲟幼鲟1000尾,10冬龄、体重在100斤以上的成年中华鲟10尾,它们都是长江水产研究所人工繁殖、培育的中华鲟子一代;另外最大的两尾中华鲟是产后康复的野生亲鱼,每尾体重达600斤,这两尾中华鲟产后在长江所和北京海洋馆驯养人员的精心护理下已经康复,并于此次活动中顺利放归长江。
据了解,此次活动还安排了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南、湖北、安徽、江苏、上海七省二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沿江十二个放流点,与主会场同步放流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40万尾,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11.3万尾、达氏鲟2000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28.3万尾;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三角帆蚌、裂腹鱼等120多万尾。
为保护长江珍稀水生动物资源,农业部组织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保护管理措施。2002年起,在长江流域就全面实行了禁渔期制度,2006年,国务院批准颁布了《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2007年初,农业部组织专家对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水生野生动物种类进行了修订,使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从制度上得以确立。近年来,沿长江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还建立各级、各类水生野生动植物及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30多处,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资源急剧下降的趋势。近年来农业部还组织沿长江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科研机构,开展了中华鲟、达氏鲟和胭脂鱼等珍稀水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增殖放流工作。1983年以来,共组织放流中华鲟苗种700多万尾;2005年起,放流胭脂鱼25万尾;2007年,放流大规格达氏鲟苗种2000尾,使长江珍稀水生动物种群资源得到有效补充。
来源:农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