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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下农村信用社经营策略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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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8月15日 |
2006年12月22日,银监会公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决定在四川、湖北、内蒙古等六省(区)进行试点,我国农村金融多元化市场序幕正式拉开。“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面临改革大势,农村信用社如何应对?又如何在竞争中胜出? 坚守三农阵地,实施支农战略 农村信用社本身就立足农村,更要将自己定位于农村社区金融,充分发挥自己的天然比较优势,精心打造农村信用社“农民银行、社区银行和零售银行”的品牌,实现社农“双赢”。一是精心打造小额农贷品牌。要延伸贷款对象,按照“穷可贷,富可贷,不讲信用不能贷”的原则,对辖区内农户,只要是从事生产经营,不拖欠贷款,都可以评为信用农户,纳入支持对象。贫困农户只要讲信用,都应纳为信用农户,授信额度可以小一点,帮助他们尽早脱贫致富。在发放的对象上,由过去的传统种、养农户延伸到从事或服务一、二、三产业的所有农户、城镇个体工商户,使更多的农民受益于小额农贷,做大做强农户贷款业务;要延长贷款期限,根据农户、个体工商户及涉农龙头企业贷款用途、生产经营周期、还款来源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允许贷款跨年度使用。二是优化服务手段。要简化办贷手续,设置农户贷款专柜,减少农户贷款中的阻碍,提高办贷效率;要公开办贷标准,将办贷条件、流程、利率及相关优惠政策全部上墙,提高办贷透明度;要与政府相关涉农部门、农业协会等组织机构联合开办农技培训,提高支农科技水平。三是创新贷款品种。要按照市场化、人性化的原则,全面推广“新农乐”、“幸福通”等一系列贷款品种,满足不同层次客户信贷资金需求。四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信用社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评级授信为手段,着力从单纯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向发放综合配套贷款转变,从支持单个企业向支持产销对接的多元化企业转变,从单纯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支持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并举转变,全面提升农村信用社与农村经济主体的合作层次。 创新经营机制,调整发展战略 要确保农村信用社在竞争中取胜,首先的问题是要解决经营机制和发展战略问题。一是加快经营转型。在网点布局上,对长期亏损的网点要进行撤、并、迁,改变信用社业务小而分散、机构多而无效益的局面;在组织资金上,要通过稳定财政性存款、吸收项目性存款、扩大客户回笼资金、强化储蓄存款等方式,壮大资金实力,降低筹资成本;在中间业务发展上,要通过开办代收代付、票据贴现、租赁业务、咨询评估等业务,逐步实现资产多元化、经营多样化。二是改革基层营业网点管理模式。对基层营业网点实行承包责任制,要在测算基础上,核定存款、贷款增量以及盈利额或减亏额等承包目标,在全社范围内公开竞标,实行授权承包经营,以调动基层营业网点经营积极性。三是创新费用分配办法。要改变按人头控制费用总额的办法,建立与利润指标紧密挂钩的收入分配新机制,按照增盈社、减亏社、减盈社、增亏社4个档次分类管理,分类指导,促使不同条件的信用社尽最大努力减亏增盈。四是全面推行等级管理制度。要以县联社或信用社为单位推行等级管理,将所有县联社或信用社分为一、二、三个等级。通过推行等级管理,促使县联社或信用社“一切围绕效益干,一切围绕效益算”,最大限度挖掘经营潜力。 加强网络建设,实施科技战略 要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就必须加快电子化建设,才能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因此,农村信用社要大力实施科技兴社战略,加紧建成全省数据大集中、覆盖所有网点的信息网络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建设形成核心业务系统、客户服务系统、内控信息系统和综合管理系统等四大网络应用系统,促进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一是建立核心业务系统。尽快使电子化网络服务覆盖储蓄业务、信贷业务、会计业务、中间业务和结算业务,实现全国通存通兑。二是建立客户服务系统。根据客户需要逐步发展企业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借助网络提供品种众多的增值服务和特色服务。三是建立内控信息系统。借助网络全面改善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信贷管理和客户管理,提升防范风险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四是建立综合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全面加强干部、员工薪酬、考评及其他办公事务的管理,促进管理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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