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江西、福建等省在全国率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场涵盖我国70%国土的重大改革由此拉开序幕。
光阴荏苒,4年后的江西大地,山更青,水更绿,环境更好,农民更富裕。不久前,温家宝总理在江西考察时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同土地家庭承包改革一样,在山区林区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从“一分田”到“七分山”:一次对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
“七山一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是我国众多内陆省份的写照。
改革开放之初,“大包干”的星星之火在中国大地形成燎原之势,中国农民走上了温饱之路。近30年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我们却又面临着这样一个现实:经济社会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在农村,农村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在山区。
我国2100多个行政县、区有1500多个在山区,500多个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有490多个在山区。当年,“一分田”的改革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七分山”却仍然是产权虚置、主体缺位、责权利不统一,林区发展落后、林农收入不高。
只有“一分田”的发展,难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忽略“七分山”的改革,难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如果说当年小岗村的改革是一次石破天惊、自下而上的群众创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一次水到渠成、自上而下的政府变革。
从“一分田”到“七分山”的改革,是生产资料从耕地向山地的扩展。通过把生产要素引向山区、引向林业,使“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利、利有其责”,为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找到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从“一分田”到“七分山”的改革,是加快包括林业在内的整个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贫困和环保是世界性的课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使贫困人口大大减少、生态环境有效改善。这是中国对世界的巨大贡献,世界也将分享中国的这一发展成果。
中央党校调研组在《江西林业体制改革调研报告》中说,江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农区对农田进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之后,在林区山区对林地山林进行的体制改革,是整个农村改革领域的扩展和深化。
江西广大干部群众说,由“山底”向“山顶”的延伸,既是农村改革的继续和完善,又是对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突破。说到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
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一次受物权法保护的利益调整
江西85%的林地是集体山林。2004年,江西省在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确定了“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的方针,在坚持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明晰产权,分山到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使广大林农对林地有使用权、转让权,对森林、林木有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
这次林改中,江西把集体经营的山林根据村民意愿分给农民,每宗林地都由专业人员勘界勾图、输入电脑,再确权发证。
赣西北山区铜鼓县的农民谢放兰说:“如今每家每户的林地在哪儿,墙上有图表、柜里有档案、家里有证件、电脑有资料,而且50年不变,我们是吃了‘定心丸’了。”
有农民说,林改前,林业部门赶着农民种树、管着农民砍树、盯着农民卖树、催着农民交费。卖100元木竹得向国家和集体交一大半税费,除去抚育成本和砍运工资,所剩无几。
宁让财政困难一时,不让群众贫穷一世!在明晰产权的同时,江西省委、省政府一举取消了数十项林业规费,农民的木竹收入迅速提升。他们兴奋地说,现在山上的毛竹,根根都是“金条”。
江西还打破了长期以来林业部门垄断管理的办法,放活市场经营、放宽采伐指标限制,建立起30多个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现在,群众在自家的林地上砍竹子、到市场上卖木材,再也不用东躲西藏了。
铜鼓县委书记蔡炳生说,这次的林改政策一定几十年不变,既符合林业发展的市场规律和自然规律,又体现了《物权法》的基本精神。特别是把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捆绑”起来,把一个完整物权交给群众,通过配套改革保证林权可抵押、可流转、可继承,实现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一次对中国农村意义深远的历史变革
崇义县铅厂镇黄雀坳农民陈方栋家的大门上,贴着这样一副对联:放活经营财似春潮带雨来,明晰产权利如晓日腾云起;横批:党恩浩荡。
黄雀坳有近3000亩毛竹林,但林改前村民每年只能从村里分得几十元山价款。陈方栋经常代表群众向上级写信,说“山是集体的,树是干部的”。分山到户的第二年,他家就收入了3万多元。陈方栋再也不写“告状信”了,每到春节,他都自撰对联称颂党的林改政策。
在铜鼓县排埠镇永丰村,村民林兆仁15年前建了一栋住房,但一直没有装修。林改后,他家分到了133亩林地,去年竹木收入2万多元。于是,他把毛坯房里里外外装修了一番,还买了两辆摩托车、一部手机……
昔日空叹山林好,而今植树如造银。近两年,江西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山上转移,外出打工人员也纷纷返乡务林。去冬今春,全省人工造林333万多亩,社会投资100多亿元,均创近10年新高。过去,林区苗木5分钱1株没人要,现在5角钱1株都脱销,很多农民苦于“造林无苗”。
江西省统计局的调查显示,林改前,全省农民人均年林业纯收入只有278元,去年达490元。农民收入增加了,农村贫困面缩小了,群众的气顺了,干群关系也融洽了。随着林改效益的逐步显现,占全国总人口56%的山区农民,收入还将逐年加速增长,大大拉动国内需求,这对改变我国目前的经济增长格局将产生积极影响。
今年清明节前,修水县港口镇村民自发订了一条村规:凡到山上扫墓的一律不准放鞭炮,而且必须带上水桶,把烧的纸钱浇灭了才能下山,否则予以罚款。目前,江西省八成以上的村都成立了山林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的“三防”协会,灭火工具从服装、砍刀到拖把,一应俱全。
修水县县长李晨峰说,过去我们年年讲、月月讲“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可是收效甚微。如今,农民把分得的山林不仅看成是集体的,而且看成是自己的;不仅看成是眼前的财富,而且看成是留给子孙后代的财富,造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山,还是那座山;人,还是那些人。如今,因为山定了权、树定了根、人定了心,那山、那人所迸发出的活力却是如此的惊人。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广袤的中国农村必将迎来新的历史性巨变,中国经济和社会也将实现一次新的跨越。
作者:余孝忠 陈建华 林艳兴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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